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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教书育人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加强新时代下我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发挥教师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书育人奖评选办法(试行)》(仲党字〔2018〕46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书育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来校工作满5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在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享有较高声誉的各类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令学生敬仰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

(三)工作在教育教学等人才培养第一线,具有扎实学识、善于创新培养模式,在提升“教育增值”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为学校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名额

(一)各二级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体育学院党总支限额推荐1名,专任教师超过60人的学院可推荐2名。

(二)一线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党委负责组织推荐,可推荐2名。

(三)行政教辅人员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推荐,可推荐3名。三、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推荐。6月14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将推荐材料提交教师工作部。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和简要事迹。

(二)资格审核。教师工作部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学校评选。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评选产生,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

(四)公示审批。评选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教书育人奖”的奖励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二)“教书育人奖”作为推送参与省级以上师德奖项、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参考依据。

(三)“教书育人奖”获奖教师若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党组织须将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书育人奖推荐表》一式2份。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大学填起。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书育人奖候选人情况表》一式1份。

3.推荐人选提供彩色工作照1-2张(电子版)。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重点围绕推荐人选过去两年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突出贡献,以第三人称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

上述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胡巧珍 联系电话:31052304  地点:德新楼518室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书育人奖推荐表》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书育人奖候选人情况表》




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 5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