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厅粤教师函201025号文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62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限量推荐,省教育厅分配到我校推荐的名额为1名,
二、推荐办法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拔推荐,严格按照《广东省选拔和推荐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试行办法》(粤府办〔2002〕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0〕25号)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作为学校实施人才战略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做好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把在教学、科研等岗位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
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相关材料(表格、通知及政策)见附件。联系电话:89003067 贺岚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