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人2006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和《广东省选拔和推荐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组织报名推荐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拟推荐专家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等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报送材料和要求: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4份并附电子文本;
2、推荐单位填写被推荐人《200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并附电子文本;
3、获奖项目及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附件:1、省教育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人200696号)
2、广东省选拔和推荐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试行办法
3、专家情况登记表
4、200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