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被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评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为1人。学校对各单位不限推荐名额,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择优推选。
三、评选推荐程序
本次评选推荐工作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推荐。
(一)5月28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各单位须将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1.《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一式2份。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2.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地市(或高校名字)”。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4.《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表》(附件4)一式1份。
5.二级党组织出具关于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1份。
联系人:王品 联系电话:89003046
邮箱:zhkujsszk@163.com 联系地址:行政楼408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