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书育人奖评选办法(试行)》已经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书育人奖评选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仲党字〔2018〕31 号),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发挥教师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学校决定设立“教书育人奖”。为做好评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教书育人奖”重点表彰在学校“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推动学生“教育增值”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突显人才培养是根本任务、教书育人是教师第一使命职责、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价值导向。“教书育人奖”的评选要将思想引领和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首位,突出教师的实际贡献和水平,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仲恺精神和香凝办学思想,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模范遵守《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二条 评选对象
评奖对象范围应结构合理,涵盖全校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各类教师群体。具体推荐候选人的数量由评选当年分配下达。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令学生敬仰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享有较高声誉。
(二)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学生指导辅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人才培养第一线,具有扎实学识、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善于创新培养模式,积极启发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浓厚的学术志趣,在提升“教育增值”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为学校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在学校工作五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第四条 评选机构
(一)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评选产生。
(二)评选的日常工作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推荐。推荐单位要深入总结本单位育人经验,充分挖掘先进育人典型,重点围绕候选人过去二年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突出贡献,以第三人称撰写不少于 1500 字的事迹材料,在本单位公示 3 个工作日后,形成推荐名单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网络投票。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在有关平台发布,公开接受全校教师、学生的评议和投票。
(四)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网络投票结果仅供参考。
(五)公示审批。评选结果公示 5 天,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第六条 评选名额、奖励及应用
(一)学校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 10 人。
(二)学校优先推送获奖者参与省级以上师德奖项、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三)学校在教师节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四)“教书育人奖”的奖励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仲党字〔2013〕53 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