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90多年办学历史、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广东省属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美丽宜居的“花城”广州市,有海珠、白云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000余亩。学校现有54个本科专业(其中16个名牌、特色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类别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现有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有广东省重点学科和“珠江学者”设岗学科8个,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和创新中心30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多人,研究生1000多人。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为同一专业;
4.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实行试用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8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各学院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学院名称)专任教师+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表。
(三)报名材料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4.国(境)外学习回国人员应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 招聘所需业绩材料。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计生管理部门6个月内开具的计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服务证为有效材料)。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将符合条件且提供材料齐全者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在人才招聘栏公布。
2、资格复审。
二级学院(部)组织试讲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在面试当天提交所有材料原件供核验,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如由于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依试讲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的应届生(含2018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并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并能在2018年8月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
四、考试
1、试讲
由用人单位组织。讲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试讲时间为20—30分钟,讲课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讲课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评委不少于7人。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试讲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事处人才招聘栏公布。
2、面试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领导参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总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人事处人才招聘栏公布。
五、拟聘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考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体检
人事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将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备齐聘用所需材料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之后,试用期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相应条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且需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无效。
(二)对于拟聘用人员中出现因公示原因造成不能聘用的岗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聘用或者保留空缺。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或电话查询。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002020(人事科),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0-89003286(纪检办)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招聘要求表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8年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