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聘管理九级岗位,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zkrsc2020@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行政岗位+姓名”(注: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联系方式
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24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7),电话:020-89002020。
(四)报名材料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4.境外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计生管理部门6个月内开具的计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服务证为有效材料)。
(五)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于月日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官网(http://www.zhku.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的应届生(含2018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并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并能在2018年8月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第一阶段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业务素养及写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选。
进入第二阶段考试人选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按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进入第二阶段面试人选的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
(2)第二阶段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合格。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
五、拟聘人选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在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考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七、考察
学校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将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备齐聘用所需材料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之后,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相应条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且需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无效。
(二)对于拟聘用人员中出现因公示原因造成不能聘用的岗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聘用或者保留空缺。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或电话查询。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002020(人事科),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0-89003286(纪检办)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8年招聘行政管理人员(新机制)岗位表》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