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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人字〔2015〕23号

2015-09-08 | 来源: | 查看:

关于2015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37号)的有关精神,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将在10-12月开设第二期岗前培训班。我校根据新教师到校时间,拟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第二期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一)今年新补充到我校的人员。按文件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新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其他人员(科研、实验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岗前培训。

(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人员。

(三)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上述人员需将毕业证书和成绩表(复印件)提供给师资科,并经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方可免修。

二、培训内容与考核

(一)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

(二)考核方式: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

(三)培训具体安排

期数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考试时间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闭卷)

第二期

(周末班)

10月24、25、31,11月1、7、8、14、15、21、22、28日

华南师范大学

具体安排参见当期课程表

12月5日

三、收费与教材订购

(一)收费标准:学费300元/人,由学校统一支付;教材资料和交通费、伙食费用自理;重修、补考费用自理。

(二)由于师培中心不统一订购岗前培训教材,需用教材者可以自行购买以下教材: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四、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这次岗前培训,并于9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人事处(报名表见附件1),由人事处统一网上报名。

二、第二期岗前培训课程课程安排将在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培训通知”、“公告”等栏目发布(网址http://gdsz.scnu.edu.cn)请各位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上网读取有关信息,按时参加培训。

三、按照规定,迟到、请假、旷课等情况可能导致取消考试资格,请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认真阅读《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依规出勤与请假。

联系人:杨老师(行政楼407) 电话:89002020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